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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指出,「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領用亦自3月20日起同步調整,如為前述檢驗陽性之併發症高風險民眾,儘速就醫後,經醫師診察評估為發病5日內且符合「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之重症風險因子之藥物適用條件者,可由診療醫師開立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至全國約2,700餘家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機構領用藥物治療。醫事機構於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可自主上傳IC卡藥物作業,以掌握藥品使用流向。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由於兒童染疫後重症機會低於成年人,且兒童較不擅於表達自身感受,如家中兒童快篩陽性後,發燒超過48小時或高燒超過39度合併發冷/冒冷汗、退燒後持續或活動力不佳、退燒後持續呼吸急促/喘/胸悶胸痛、持續性嘔吐/頭痛或腹痛、超過12小時未進食或解尿,請家長儘速帶往就醫;若出現抽蓄、肌躍型抽蓄、步態不穩、意識不佳或持續昏睡、呼吸困難或有胸凹現象、唇色發白或發紫、血氧飽和度低於94%、肢體冰冷核病皮膚斑駁、冒冷汗、體溫大於41度等症狀時,請立即送醫治療。
指揮中心呼籲,3月20日起輕症免隔離新制上路後,請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民眾配合「自主健康管理指引」,有症狀時在家中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並請注意自身健康狀況,依照前述建議適時就醫,以獲得妥適醫療照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勿從事群聚型的活動,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邁向疫後新生活。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