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修法草案進行中 立委洪申翰、賴品妤提見解

▲立委洪申翰和立委賴品妤積極參與立法院逐條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草案會議。(圖/報系資料照)
▲立委洪申翰和立委賴品妤積極參與立法院逐條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草案會議。(圖/報系資料照)

記者賴正琳/綜合報導

立法院逐條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草案會議即將在下週繼續舉行,在3月9日的會議上只有進行至62條為止。針對已審查內容,在無戶籍國民相關申請制度放寬、配合律師法修法加入律師事務所執行移民業務、移民署對運輸業者收集資訊等部分較無爭議,不過立委們紛紛針對難民法的爭議事項提出相關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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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和國際特赦組織認同立委洪申翰與立委羅致政版本中所提的,給予難民「暫時的合法身分權利」。台灣目前即使是已經接受移民署實質審查且確認為受迫害的難民個案,在滯留台灣期間仍無法享有工作、就學與醫療。若不幸流落街頭或遭人口販運,各界都不樂見,在移民署提出難民法草案前,應給予滯留在台的難民暫時的合法身份。

另外,立委賴品妤在會議上也提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保障移民兒童最佳利益」、「提供外籍配偶有效即時的保護」和「保障外籍配偶身分穩定與家庭團聚權」的草案。實際上,外配在家庭多處於弱勢,依照現在規定,若外配面臨家暴想要離開家庭,能不能繼續居留台灣,取決於「有無未成年親生子女」或是「有無取得子女監護權」。立委賴品妤認為,這樣的情況讓外配若不幸面臨家暴,想要離婚卻擔心無法取得孩子的監護權、或是面臨家暴時小孩已經成年,多數只能選擇隱忍而不敢離婚。「所以我提案讓遭受家暴的外配能不能繼續居留台灣,不再取決於有無未成年親生子女,而以受暴的外配本人作為保護對象。」在逐條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草案會議上,立委賴品妤將繼續為移民婦女與幼童權益發聲,讓台灣成為更包容的多元社會。

據悉,下週進行的會議上將繼續逐條審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草案,有望審查到民團最在意的行政院版草案中第74條之1,有關失聯移工加重處罰的內容。民間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和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聯合發表聲明,批評「行政院版草案中第74條之1,增加對於失聯移工的處罰,逾期停留或居留的罰鍰,從原本的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提高十五倍至三萬元以上至十五萬元的罰鍰。」的修法將加重歧視,且完全無助於改善移工失聯的現象,根本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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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