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遭姦殺案 兇嫌二審仍判死刑

▲鍾女父母跨海聲請「刑事訴訟參與」,今年1月12日、2月10日都從馬來西亞來台出庭。鍾女母親在得知判決後除謝謝各界關心外,也強調正義得以伸張。(圖/記者郭俊暉翻攝)
▲鍾女父母跨海聲請「刑事訴訟參與」,今年1月12日、2月10日都從馬來西亞來台出庭。鍾女母親在得知判決後除謝謝各界關心外,也強調正義得以伸張。(圖/記者郭俊暉翻攝)

記者郭俊暉郭凱杰/高雄報導

2020年震驚社會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命案,兇嫌梁育誌一審被判處死刑,鍾女雙親二度出庭要求判處極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將近一年的調查,今(23)日二審宣判,維持死刑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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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女雙親在得知後判決後也透過媒體謝謝各界關心外,也強調正義得以伸張。(圖/記者郭俊暉翻攝,2023.03.23)
▲鍾女母親在得知判決後也透過媒體謝謝各界關心外,也強調正義得以伸張。(圖/記者郭俊暉翻攝,2023.03.23)


▲馬國女大生遭姦殺案,凶嫌梁育志二審仍判死刑。(圖/資料照/翻攝臉書)
▲馬國女大生遭姦殺案,凶嫌梁育志二審仍判死刑。(圖/資料照/翻攝臉書)
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根據一審判決書指出,2020年10月28日晚上,鍾姓女大學生獨自離校後,遭嫌犯梁育誌開車擄走勒死,棄屍高雄阿蓮大崗山地區,被橋頭地院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極刑,全案上訴二審,鍾女父母跨海聲請「刑事訴訟參與」,今年1月12日、2月10日都從馬來西亞來台出庭。出庭時,向法官懇求判處梁育誌死刑,至今仍未擺脫喪女之痛。

家住高雄市阿蓮區的梁育誌家中排行老二,2012年曾陸續犯下6起女性內褲竊案;2020年9月30日,他開車到位於台南歸仁區性侵一名女學生未遂,之後又變本加厲,密集且長期間潛伏在當地高架橋下便道,預藏麻繩圈、望遠鏡等預謀犯案。

隔月的28日晚間8點多,梁嫌停車在橋下觀察現場狀況及挑選下手對象,對準備返回宿舍的鍾姓女大學生強行壓制性侵,在長達70分鐘的綑綁性侵過程中,用繩圈勒死鍾女。隨後梁嫌把死者拖上車,在高雄、台南間繞行,還取走鍾女身上財物購物,以鍾女手機抵充加油費,於案發隔日下午3時棄屍阿蓮區大崗山路旁。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認為,被告在犯罪事實一之強制性交未遂後,不知警惕竟更精進犯罪手法,長期觀察尋找落單女大生伺機犯案,而隨機對素不相識之無辜鍾女下手,屬預謀且有計畫犯罪;再者,被告以套繩勒頸之犯罪手段甚為殘忍,不但最終使鍾女之生命喪失,造成鍾女父母無比之傷痛,更嚴重破壞治安、引發社會大眾恐慌。

被告至審判中仍否認有殺害鍾女之故意,避重就輕,未見真摯之悔意。先後經二次鑑定,被告再犯率均屬於「高危險」,態度防衛,未坦然面對錯誤,無同理心,難有矯治教化、降低再犯社會復歸可能性之合理期待,高院認被告所為應屬「最嚴重的犯罪」(即「情節最重大之罪」),審酌刑法第57 條各情,所送量刑鑑定報告書內容,依法對被告量處死刑,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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