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第7個司法外交 台德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

▲駐德代表謝志偉(右2)、德國在台協會處長許佑格(左2)代表簽署協議(圖/法務部提供)
▲駐德代表謝志偉(右2)、德國在台協會處長許佑格(左2)代表簽署協議(圖/法務部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司法外交再傳捷報!我國法務部今(23)日與德國代表簽署「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由駐德國台北代表處大使謝志偉與德國在台協會處長許佑格共同簽署,該協議也是我國與歐洲國家簽署的第7個刑事司法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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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協議自2017年起推動洽簽,期間雖遇國際疫情考驗及台灣面臨處處險阻之外交環境,但雙方仍持續溝通,終於促成兩國的簽署。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台、德自2013年間簽署「移交受刑人及合作執行刑罰協議」迄今,已完成7名受刑人移交,彼此合作無間,今日完成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簽署後,將更進一步強化雙方的交流合作。

法務部表示,協議約定,權責機關(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德國聯邦法務局)彼此間司法互助請求,可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先行,以加速程序進行;另重視國際合作及打擊犯罪的需求,包含聯合偵查團隊、資產凍結與分享、視訊訊問等,合作項目務實且多元,其中有關個人資料處理的保護,更與歐盟規定接軌,將有助於我國進一步開展與歐盟各國間之司法互助及犯罪偵查合作,對於國人與歐盟各國間往來之權益保障更加完善。

我國已先後和波蘭、諾魯、貝里斯、斯洛伐克、聖文森、帛琉、韓國、日本、德國簽署司法合作條約、協定(議)及備忘錄。

▲法務部、外交部和檢察體系一級主管均出席觀禮(圖/法務部提供)
▲法務部、外交部和檢察體系一級主管均出席觀禮(圖/法務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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