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大客車電池擬列管回收 環保署:明年正式生效

▲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因為電容率較低,多用於定置型的場域如儲能系統,或是固定路線的大客車。(圖/經發局提供)
▲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因為電容率較低,多用於定置型的場域如儲能系統,或是固定路線的大客車。(圖/經發局提供)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環保署預告,常用於電動大客車或是儲能系統,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將列管回收,目前國內處理量能足夠,預計明年元旦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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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指出,電動運具電池多為單只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組裝而成,屬於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的廢乾電池範圍,已依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建置有完整的回收處理管道與補貼機制,廢電池處理廠商妥善處理後,經過稽核認證就可領取補貼。目前已有6家廢乾電池處理業受補貼機構。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秘王嶽斌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說明,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因為電容率較低,多用於定置型的場域如儲能系統,或是固定路線的大客車,量體沒有非常多,現有國內處理量能足夠。

王嶽斌進一步指出,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2022年廢棄量約為700噸到800噸,鋰電池約有8年到9年的使用壽命,而一台車壽命可能甚至達到20年,目前預估至2030年,會約有3%廢棄量,數量不多。

環保署表示,擬將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二次鋰電池公告為應回收項目。公告修正後,製造或輸入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二次鋰電池的業者或將裝置於電動運具等物品的業者,均應依法登記為責任業者,辦理相關登記、申報及繳納回收清處理處理費用,預計明年起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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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