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純「手握新證據」繼續告 一件事暗指陳沂心虛

▲鄭家純手握新證據繼續告陳沂。(圖/鄭家純臉書)
▲鄭家純手握新證據繼續告陳沂。(圖/鄭家純臉書)

記者侯家瑜/綜合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與網紅陳沂2021年於臉書開戰,陳沂因不滿被對方「奪命連環摳」騷擾,而公布通話紀錄,不過鄭家純也不甘示弱,在直播中說出陳沂手機前4碼,又以色號卡公開後6碼,雙方互告對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由於檢方認定鄭家純曾自行公開過電話,所以不構成個資外洩,將陳沂不起訴,而今(11)日台北地院依鄭家純違反《個資法》,判她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對此,鄭家純稍早也發文強調,將再對陳沂提起新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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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左圖)、鄭家純因各自的個資曝光對簿公堂。(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自鄭家純臉書)
▲陳沂(左圖)、鄭家純因各自的個資曝光對簿公堂。(圖/NOWnews資料照、鄭家純臉書)
鄭家純表示陳沂現在不敢稱呼她為黑菊姐,因為已告她加重誹謗,連同被對方寫是法院認證的小三,強調雖然陳沂被網友提醒後就改文,但自己早已蒐證,「目前已開了一次準備程序,那次她向檢察官辯解黑菊是在稱讚女人美麗,那怎麼現在就不敢再寫了?」

鄭家純也提起2年前的訴訟,「她(陳沂)先公布我電話號碼的訴訟,檢察官認為她確實有洩漏我的個資,但我看起來沒有受到損害(不像她說自己每天以淚洗面),所以判她不起訴。」鄭家純表示上訴到交付審判時,自己提供了多名網友的錄音檔,證明大家都是看到陳沂的貼文,知道對方在公布自己的電話才打來,「目前法官建議我,這是新證據,要另提訴訟。」

對於被陳沂告個資法的判決結果,鄭家純認為:「與我告她的訴訟相比,有記者問我會不會覺得委屈,我不會有任何情緒。她洩漏我電話號碼的部分,會對她提起新的訴訟,而今日的一審判決,會繼續上訴。」

▲鄭家純發文全文。(圖/鄭家純臉書)
▲鄭家純發文全文。(圖/鄭家純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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