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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曾在2011年8月曾因偽證罪被判刑3個月,喪失高雄市議員資格,當年他無法易科罰金,改服勞役,免於入監命運;這次再因案被判刑1年,是他3任議員任內第2度被解職,依法這次不得易科罰金,亦不能申請勞役,一定要去監獄坐牢。
之前,陳致中也發布聲明強調,「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託付,但地方建設、鄉親需求還未完全達成,「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致中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前總統陳水扁昨晚也在個人臉書首度發表聲明,認為行政院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涉及違反比例原則,對輕判、准予緩刑、得易科罰金的洗錢罪被告,有沒有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的違憲爭議問題,他將於5月2日下午3點15分至4點,將北上提出生平第1次的請願,依序前往總統府、行政院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