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科大、華夏科大整併 教團:只是接收、籲修法處理公私併

▲教育部通過台科大與華夏科大2校的整併計畫,全國私校工會今(19)日呼籲教育部修法或立專法處理公私併。(圖/翻攝自台科大網站)
▲教育部通過台科大與華夏科大2校的整併計畫,全國私校工會今(19)日呼籲教育部修法或立專法處理公私併。(圖/翻攝自台科大網站)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教育部日前通過台科大與華夏科大2校的整併計畫書,成為台灣「公私併首例」,但全國私校工會今(19)日指出,目前法令制度並不允許公校與私校直接整併,此案充其量是台科大「接收」華夏,呼籲教育部修法或立專法處理公私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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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今天表示,2校充分保障教師權益,台科大願意全部聘用華夏科大教師,讓教師教書的職涯發展可以延續,以及華夏科大願給予教師優離優退的慰助金;教育部樂見2校這樣的整併模式,建議其他私校可以在校務、財務還算正常時,參考此種模式。

私校工會卻指出,目前法令制度並不允許公校與私校直接整併,台科大與華夏的「整併」其實是華夏先依私校法退場後,再將校產捐給台科大,充其量可以說是「台科大接收華夏」,不能說是2校「整併」。

私校工會說明,因公校與私校運作的法令制度不同,這樣的「整併」當然會有窒礙難行之處,例如必須先資遣並損害所有華夏教職員退休權益後才能由台科大「擇優聘用」,不像陽明大學和交通大學才是真正的「整併」,能做到無縫接軌,讓2校教職員工和學生權益達到零損害。

私校工會說,此外,台科大聘用華夏教師也必須打破「公開遴聘」原則,種種困難若不是華夏科大董事是由教育部派任組成,又若不是教育部出手配合以「專案」方式協助促成,本案很難成功。

私校工會呼籲,若政府鼓勵公私併,教育部應研擬公私併可行方案,修法或立專法處理公私併,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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