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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矯正署編列今年度預算約165億元,於扣除機關人事、提供收容人基本伙食及老舊監所擴(改)建費等義務性支出後,僅剩20億元須支應全臺52所機關(含本署)硬體設備(含基礎水電、通訊設施)修繕、收容人衛生醫療與疾病防治,以及教化輔導與專業處遇費用(如少年犯矯正教育、毒品犯戒癮及性侵家暴犯治療性課程),若遭刪減1億元,影響甚鉅,一一列舉如下:
(一) 部分監所恐難及時修繕或汰換老舊電力與通訊系統,將嚴重影響安全管理,目前戒護人力與人犯比例高達1:9,若無穩定基礎設施,大幅增加同仁戒護風險。
(二) 無法落實對高再犯風險之犯罪者(毒品犯、性侵或家暴犯),透過完善治療性處遇,降低再犯風險。且此類人犯多數終將服刑期滿出監,勢必提高社會治安成本,嚴重影響民眾人身安全。
(三) 少年矯正教育缺乏充沛心輔資源,無法幫助誤入歧途之少年,確實導正不良行為習性,未來重回校園與家庭後,恐成高風險因子,影響一般校園安全。
第三是,矯正機關為刑事司法體系最後一道防線,肩負國家刑罰執行與矯正教化犯罪者之重要使命,亟需仰賴預算資源之挹注,持續精進獄政管理措施,並落實專業化處遇,協助收容人更生復歸後不再犯罪,達到預防犯罪、守護社會安全之宏效,因此誠摯懇請立法院各黨團及委員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