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買房,都會把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實際上卻是老公在繳房貸,不過萬一發生不幸時,可能讓房地合一稅等稅金暴增!信義代書廖女滿分享,曾有一對沒有生小孩的夫妻買房後隔年妻子過世,雖然房貸實際上都是老公在繳納,但因為「借款人登記非妻子本人」,導致老公在妻死後繼承房產時,房地合一稅暴增2.6倍。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房屋繼承稅務陷阱:貸款負擔影響交易稅

廖女滿指出,這對夫妻在2020年購屋,2021年老婆不幸過世,依法由老公繼承房產,未料日後賣房辦理產權過戶時,預估為30萬的房地合一稅金,實際上竟高達80萬元。

一查才發現,原來老婆是房屋所有權人,房貸借款人卻是老公本人,因此這筆房貸無法作為繼承房產的「額外負擔」扣除。廖女滿提醒,如果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遺產稅計算方式也不同,建議民眾在購屋時就要考量此細節,避免日後造成不必要的稅務負擔。

廖女滿進一步解釋,若繼承的房產尚有被繼承人借款未償還的貸款,除可自遺產中扣除,降低遺產稅外,日後繼承人出售該繼承的房地,計算不動產交易所得時,該額外負擔也可自交易所得中予以減除。舉例來說,若繼承房地現值200萬元,未償還房貸500萬元,超出的300萬元可自不動產交易所得中扣除,同步降低不動產交易稅。

▲「平均地權」和「利率和物價雙漲」今年成為民眾最關心的兩大房市新聞頭條,「漲」也成為購屋族最有感的關鍵字。(圖/記者徐銘穗攝)
▲如果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遺產稅計算方式也不同。(示意圖/記者徐銘穗攝)
合法節稅攻略:善用免稅額與扣除項目

「許多民眾不知道,除了基本免稅額外,還有多項可扣抵的項目。」廖女滿指出,配偶享有額外扣除額,若有直系親屬、兄弟姐妹需撫養,也能適用扶養扣除額,這些都是法定的減稅優惠,但需要事先規劃才能發揮最大效益。

在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方面,日常生活用品、工作用具都可排除在遺產計算之外。廖女滿舉例,廚師的專業刀具、攝影師的攝影器材等工作必需品,都不會計入遺產總額,「以計程車為例,免稅上限可達56萬元。」

廖女滿提醒,民眾可透過善用免稅額與不計入遺產總額項目等方式,合法減輕遺產稅負擔,其中基本免稅額達1333萬元,若為因公殉職的軍公教人員,更可享有2666萬元的加倍優惠。她建議,遺產稅的規劃不能等到繼承發生才去做,要及早規劃、善用各項免稅優惠,才能真正達到合法節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