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烏日分局瑞井所的林姓所長在21日晚間被抓到酒駕,不僅酒測值達0.76mg/l,還跟一名董姓騎士擦撞,造成對方身體擦挫傷,自己嘴角撕裂傷。所幸兩人送醫後,沒有大礙,但林姓所長仍依公共危險罪法辦,並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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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發現,林姓所長當天在西屯區安和路一間餐廳與友人餐敘,並由友人載送返家,但回家後,因飲酒問題和太太發生爭執,擔心擴大衝突決定騎機車回派出所休息,沒想到路上卻和其他騎士發生碰撞。

警方獲報到場,發現林姓所長有喝酒,立即進行酒測檢驗,結果顯示每公升呼氣酒精濃度達0.76毫克,全案已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行政懲處方面,將予以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務。

烏日分局副分局長陳谷楓強調,員警身為執法人員,理應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法律,將持續加強員警風紀教育,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的相關懲處及可能面臨的權益損失,提醒同仁勿存僥倖心態,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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