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區中興街50年的建築物,自上周5、6層樓塌陷,台中市都發局清理完畢後,邀集三大建築土木結構公會現勘評估後做成決議 ,認定87、89、91、93、95 號等建築物,目前因結構安全疑慮不宜再居住使用,建議後續應執行結構安全鑑定,確認安全無慮,或結構補強確保安全後,方可恢復原來使用,昨天正式公告停止使用,並開放住戶限期1個月內搬家,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
都發局表示,都發局與三大公會辦理共同會勘,會勘結果顯示中興街87、89、91、93、95號等建築物因結構安全疑慮不宜再居住使用,後續建議應執行結構安全鑑定確認安全無慮,或結構補強確保安全後,方可恢復原來使用。
都發局指出,已赴現場張貼公函,通知建築物各使用人及所有權人立即停止使用,限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限改善,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現場張貼公函周知後,並請公所協助轉知相關使用人配合,此段期間,倘有擅自居住使用者,將依規處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清水危樓不符合天然災害損害,受災戶不符緊急安置社會住宅條件。(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都發局指出,因塌陷掉落物已經大致完成清除,已無立即危險,在開放改善期間,住戶得入內搬離生活物品,但此案不是屬於天然災害造成,被認定是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未善盡維管責任,所以並不符緊急安置在社會住宅條件,故已請社會局社工及區公所協助住戶儘早找到安置處所。
台中市社會局近期訪視受災戶10戶,目前所有權人1戶依親,承租戶9戶中,1戶回彰化老家、1戶已經找到新租屋處、1戶表示毋需協助,尚需要協助安置計6戶,其中有低收入1戶、身心障礙身分1人,符合相關租金補貼規定,可以提供相關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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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指出,已赴現場張貼公函,通知建築物各使用人及所有權人立即停止使用,限4月30日前改善完成,若未依限改善,預計5月1日依規執行封閉;現場張貼公函周知後,並請公所協助轉知相關使用人配合,此段期間,倘有擅自居住使用者,將依規處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社會局近期訪視受災戶10戶,目前所有權人1戶依親,承租戶9戶中,1戶回彰化老家、1戶已經找到新租屋處、1戶表示毋需協助,尚需要協助安置計6戶,其中有低收入1戶、身心障礙身分1人,符合相關租金補貼規定,可以提供相關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