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愛將、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接受性招待,台南地檢署去年8月15日起訴,不過台南地院5月15日以罪證不足,認為無法證明「陳董」是誰,一審宣判無罪。台南地檢署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上訴。對此,陳宗彥發出2點聲明,強調會在第二審為自己的清白繼續奮戰。
陳宗彥聲明,「1、無論是從證據取得的適法性,還是從建構案件事實的合理性來看,檢察官當時重新啟動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他們自己簽結的案件,其實一開始就令人匪夷所思;2、感謝第一審法官清楚的認事用法,諭知我無罪的判決。非常遺憾檢察官再提起上訴,但我會在第二審為自己的清白繼續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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