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墜樓身亡的5億高中生假結婚案,台中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婚姻無效,法官認定死者生前與夏朝源的婚姻無效,這也將導致夏朝源無法繼承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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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佈本案主文為:1.確認訴外人賴姓男子與被告夏朝源間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之永久結合關係無效。2.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本案仍得上訴,全案尚未確定。

本案原告是死者賴姓男子的母親,她主張被告夏朝源與賴姓男子間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第 2 條之關係無效,但夏朝源否認,法院認為,兩造間就上開法律關係是否無效有爭執,足致賴母取得兒子遺產繼承應繼分比例之法律上地位處於不安狀態,此不安狀態得以確認判決加以除去,因此賴母提起本件確認之訴,堪認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法院調查,夏朝源與賴姓男子2023年5 月4日在臺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之前,未見有男女朋友關係互相愛慕之情,在辦理結婚登記當日整體互動情形,也沒有任何親密言語或舉動,二人互動疏離、陌生,甚至在辦妥結婚登記時,均未感受二人有何如一般新婚夫妻喜悅之情,難認被告與賴姓男子間有成立具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之結婚真意,系爭婚姻欠缺結婚之實質要件。

法官指出,系爭結婚書約上簽名之 2 名證人,均未親見親聞賴姓男子確有結婚真意,難認其等為適格之結婚證人,系爭婚姻亦不符合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第 4 條所定「應有 2 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法定要件。

法官因此認定夏朝源與賴姓男子2023年5月4日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條所成立之永久結合關係,具有無效事由,原告請求確認該關係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夏朝源已經因偽造文書罪而入獄服刑,假結婚案一審結果如今出爐,如果將來判決確定,夏朝源沒有配偶身分,依法就沒有繼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