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密/同婚不能傳宗接代?清朝曾發生女女後懷孕案例

▲仇英《漢宮春曉圖》卷。(示意圖/截自網路)
▲仇英《漢宮春曉圖》卷。(示意圖/截自網路)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同婚法案在今( 17 )日通過,實際上中國古代不乏名人同性戀傳聞,如漢哀帝就以「斷袖之癖」聞名。而清朝更疑似發生過女女性行為後,有一方懷上小孩的離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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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清稗類鈔》紀載,山東省沂州有一個叫王成的小縣吏,他上班的縣府離家非常遠,所以沒辦法常常回家。而王成家中除了妻子以外,還有待字閨中的小妹,而該小妹已經和附近的陳家有婚約。

某日王成出差經過家門,已經忍太久,就衝進家中把妻子拉到房裡雲雨巫山。不明就裡的小妹進房,不小心撞見這一幕,但也沒有很壓抑,默默地回頭。王成迅速辦完事後就再出門去洽公。

▲古代女同性戀。(示意圖/截自網路)

但哥哥和嫂嫂的運動引起小妹的「性趣」,就問嫂嫂剛剛和哥哥在做甚麼。不知道嫂嫂是覺得反正小妹要嫁出去,倒不如早點教;還是丈夫王成不夠力讓她意猶未盡。她將小妹拉進房「實際演練」一次,導致剛剛王成中出的「精華液」意外流進小妹的身體裡。

不久後小妹懷孕,讓原本有婚約的陳家相當不諒解,小妹甚至生下孩子,陳家氣的一狀告上公堂,並要求退婚。但王家不肯退婚,這個官司就打了很久。

後來沂州來了一個新官叫李化龍,以能幹出名。他到任後認為此案有破綻,於是重審,要王成帶剛生下的男嬰出庭。李化龍發現,王家相當照顧這孩子,如果是亂倫或姦夫,應該會殺嬰滅證,但嬰兒仍留著;而嬰兒「柔若無骨」,李化龍認為可能是指照顧得好,顯示全家都妥善育養嬰兒,所以就推斷王家應該沒有違律姦情。就採信了王家的證詞,判小孩由王家撫養,而小妹依然嫁去陳家, 2 家人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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