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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指出,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準在2001年時已經把同性戀列為性傾向,不再將其視為一種性心理障礙。”
她多次要求出版社更正,卻遭到拒絕。3年前,她對出版社以及銷售該書的網購平台京東提出訴訟,但礙於中國沒有反歧視法或性傾向歧視相關法律,她只能以跟同志平權完全無關的「產品質量(品質)糾紛」控告對方。
報導也提到,這起平權案從立案到開庭一波三折。出版社所在的廣州,廣電局力挺教科書沒有問題,法院拒絕受理,要到京東所在的江蘇宿遷才肯受理,但法院說要研究案情,被告方也要求產品品質鑑定。
據報導,本案經歷3次延期,終於在7月28日終於開庭,身在香港的西西卻因為疫情關係無法參與法院聽審。
西西委任律師葛昂表示,對方始終沒有來參加庭審,只提交了書面法律意見。原告方面提交大概有30項小的證據,用來證明同性戀不是性心理障礙的相關意見。法官可能覺得反正已提交書面意見,就想以節省時間為由,讓原告方簡要發表,其實也是被打斷了幾次。
葛昂認為,更重要是透過打這場官司,對編寫和出版教材的人起到警示作用。(編輯:繆宗翰/賴言曦)10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