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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說明,近年來行動裝置普及,網路交易風氣盛行,營業人(含個人)透過自行架設網站、行動裝置 App,例如社交 App 或直播平台等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情形屢見不鮮。
因此,國稅局表示,今年將加強查核網路交易營業人(含個人)是否於開始營業前辦妥稅籍登記、是否於對外營業時依規定取具進項憑證及開立銷售憑證,以及是否虛報進項稅額及短報漏報銷售額、稅額等情事。
國稅局表示,接下來也將持續蒐集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相關資料,並運用各種調查方式及跨機關協調與合作,加強查核網路交易逃漏稅。
而今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為專案查核前輔導期,經營網路交易營業人(含個人)若發現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或是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違反稅法相關規定,應盡速向所在地分局或稽徵所,申請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額,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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