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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假設一個人日常支出是 6000 元,那消費券的花法會是 3600 消費券 + 2400 元現金;若是三倍券就變成 1000 元領券的錢 + 政府給的 2000元 + 3000 元現金,其購買三倍券的一千元也不會變成額外消費,而雖然民眾會比當年消費券時期多花 1600 元的現金,但大部分的人就是只會花自己預設範圍內的錢,這些錢同樣不會變成額外消費,所以三倍券跟消費券比起來,金額更少,手續更不方便。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真的只是替代消費而已,根本無法刺激消費」、「個人這次真的挺不下去,真的就是消費券啊」、「也就是說,如果政府以刺激效費效益來看,發過低的金額也不會增加一個人日常支出的金額,等於只是用三倍券替代了原有的消費,那跟消費券沒兩樣」、「真的比 12 年前的消費券還糟,但效果根本一樣」。(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