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無罪!柯建銘怒批:法院濫權護航

柯建銘出席民進黨中執會。(圖/記者陳明安攝,2019.05.23)
柯建銘出席民進黨中執會。(圖/記者陳明安攝,2019.05.23)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被北檢起訴的洩密案,高院更一審今(12)日判無罪確定。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怒批,法院濫權護航,踐踏憲法而視其如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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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獲知馬英九判決無罪後,柯建銘發布聲明表示,黃世銘洩密給馬英九早已判決有罪定讞,清楚顯示馬英九無權聽取及接收偵查中案件之偵查秘密、通訊監察秘密及個人資料,當然也無權可處置這些秘密資訊。本案第一審及第二審判決也明確認定,馬英九有洩密的行為,雖然一審認為馬英九基於憲法上院際調解權而有判決馬英九無罪,但二審已經駁斥第一審判決的錯誤論點,認為沒有院際調解,也沒有公益,改判馬英九有罪。天理昭彰!

柯建銘怒批,更一審延續最高法院的護航,竟然認為馬英九洩密的「構成要件不該當」,沒有洩密的事實,明顯抵觸證據,也與黃世銘案及本案一審、二審之認定相矛盾,因此判決馬英九無罪,讓馬英九有藉口宣稱總統有行政特權,動搖憲法的根本,讓特務治國成為現實,總統可將政治黑手透過檢察總長深入偵查個案。憲法悲歌泣血!

柯建銘批評,明天7月13日是馬英九的生日,更一審選擇送給馬英九無罪的禮物,卻是對於憲法的嚴重毒害,更是傷害法律的尊嚴,讓法律的適用及價值遇到馬英九就像白海豚會轉彎一樣,其情與馬英九先前特別費案件的大水庫理論如出一轍,讓人民喪失對司法的信任。

柯建銘強調,馬英九無罪是因為更一審採取比其他案件嚴格的採證標準,絕對不是馬清白,更不是做為總統有行政特權,馬英九違法洩密在歷史上是有罪的,這是無法辯駁的!

本案始於特偵組偵辦前法官陳榮和財產來源不明罪,發現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疑似關說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假釋案,有行賄假釋嫌疑,因此聲請監聽柯建銘。柯建銘認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將偵查中的「專案報告一」和柯建銘個資、監聽資料交給馬,有涉嫌教唆洩密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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