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議會連署瘦肉精零檢出提案 縣府:抵觸中央法規無效

▲嘉義縣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國勝(右2)議員,帶同黨議會向參加連署的議員表示感謝,並說明是表達民意。(圖/記者陳惲朋翻攝)
▲嘉義縣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國勝(右2)議員,帶同黨議會向參加連署的議員表示感謝,並說明是表達民意。(圖/記者陳惲朋翻攝)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蔡英文總統一反過去反對的主張,將同意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美猪牛進口台灣。嘉義縣議會為人民食安把關,今(28)日在臨時會由國民黨籍議員提出「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零檢出)提案,獲不分黨派過半議員連署,縣府尊重個別議員提案權,但地方自治條例若抵觸中央法規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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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詹琬蓁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縣政府應在嘉義縣的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增列「本轄內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之豬肉及以豬可食部位為原料之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並對「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等相關條文,獲得36位議員中,不分黨派的18位議員過半連署通過。

臨時會後,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國勝帶提案的詹琬蓁、王啟澧、蔡信典等人感謝議員相挺,李國勝強調提案是為守護人民的健康,中央的衛福部應該要跟地方溝通,代表民意本來就應該反映人民的心聲。

詹琬蓁指出,提案修法經議會議決通過,未來會要求縣政府積極配合辦理,請縣府在年底前的最後一次臨時會,將修訂的法案提交議會審議。

縣府回應說,針對嘉義縣議會議員連署修改嘉義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修法提案,嘉義縣政府尊重個別議員提案權力,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動物用藥殘留容許量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地方自治條例若抵觸中央法規亦無效,未來嘉義縣政府對於萊豬議題將以科學標準、加強稽查、標示清楚等來保障縣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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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