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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在致詞時表示,為何事發當時警員不開槍,因為車廂是鐵打造,子彈發射出去可能會反彈,且車廂的座椅內容物是海綿做的,發射子彈也可能貫穿,為了避免無辜民眾被流彈所傷,所以殉職員警李承翰當時是抱持慈悲心在服勤。為了避免憾事再發生,所以有企業看到新聞後決定捐贈電擊槍給警方。
徐國勇表示,新式電擊槍具備防搶裝置,上面還有微型攝影機,能夠邊執勤邊蒐證,電擊槍電流可達3萬伏特,不過電流只有0.01安培,受到電擊後約5分鐘後就能恢復正常。徐國勇表示,未來航警局也要配發電擊槍,支持警員執勤時明確、正確使用各種警械。
謝祖武表示,擔任捐贈公益大使心情是無比沈重與榮幸,沈重是刺警案發生當時與愛爾麗集團董事長常如山在看電視新聞,聽聞刺警案後非常難過,董座當下決定捐贈電擊槍給警方,把賺到的回饋給社會;榮幸的是警民一家,警察用生命保護我們所有人,所以值得敬佩,他也說,從小跟火車就非常有感情,以前搭火車去當兵,之後搭火車去屏東求親,才能娶到現在的老婆,沒有鐵路與火車就沒有青春的回憶。
企業捐贈拋射式電擊槍為國內廠商生產,屬於管制性器材,250支將優先撥給鐵路警察局使用,以提升第一線員警執勤安全,全部電擊槍預計8月底全數到位。未來警察大學與警專也將引進電擊槍供作訓練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