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全部認罪」結案 12月11日宣判關幾年

▲藝人狄鶯與孫鵬的 18 歲獨子孫安佐日前在美涉嫌恐攻被逮。(圖/中央社)
▲藝人狄鶯與孫鵬的 18 歲獨子孫安佐日前在美涉嫌恐攻被逮。(圖/中央社)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狄鶯與孫鵬的 18 歲獨子孫安佐日前在美涉嫌恐攻被逮,台北時間本月 28 日晚間 11 時於費城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召開認罪庭。關於被控「非美國公民持武罪」的部分,孫安佐當庭認罪,並放棄上訴權利,全案將於 12 月 11 日宣判。庭外未見孫鵬與狄鶯的身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綜合媒體報導,孫安佐遭到美國聯邦檢方以「非美國公民持武罪」重罪起訴,被關至今已 157 天,全案預定在 12 月 11 日宣判,不過孫安佐的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則要求提早,因為若無法提早,孫安佐就得再坐將近三個半月的牢;凱勒更在法庭上直言:「檢察官在此案中矯枉過正,太苛刻了!」

孫安佐的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在法庭上直言:「檢察官在此案中矯枉過正,太苛刻了!」(資料圖片)中央社記者江今葉賓州桑頓攝 107 年 4 月 3 日

報導指出,孫安佐被依「非美國公民持武罪」起訴,該罪名屬聯邦重罪,最重可處 10 年徒刑、罰款 25 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 768 萬元);法官在認罪庭中已同意「司法遞解令」(Judicial order of removal),意即孫安佐放棄所有移民法權利,因此聯邦官司一結束、孫安佐刑期服滿,便可由法警遞解出境,且除非獲准,否則恐怕終身不得再入境美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