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和邵昕共同監護 「小孩轉學6次」婷婷渾然不知

▲婷婷不滿離婚後無法時常探望小孩。(圖/高點綜合台提供)
▲婷婷不滿離婚後無法時常探望小孩。(圖/高點綜合台提供)

記者臺孝婷 / 綜合報導

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日前邀請藝人婷婷在節目上討論「離婚才是作戰的開始」,她透露與前夫邵昕共同監護孩子,但想探望時卻不得其門而入常常被刁難,甚至得隨身帶著同意書保障探望孩子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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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婷婷與邵昕7年前協議離婚,婷婷說:「我覺得當時我是被離婚的。」她說感覺邵昕在離婚前是有設計過的,因為婷婷那陣子很忙碌,因此邵昕說:「要不先讓孩子跟奶奶住到小學畢業後再接回來。」當2人婚姻出現狀況時,剛好是邵昕爆發炒股案官司,帳戶已經被凍結,邵昕希望她裸離,甚至明白告訴她:「我跟妳離婚妳什麼都沒有,因為我都已經脫產了。」婷婷因為還愛著邵昕,因此沒有拿任何贍養費,但是最讓婷婷懊惱的是答應「共同監護」孩子。

▲邵昕涉酒駕5萬交保。(圖/記者林柏年攝 , 2018.3.19) ▲邵昕去年涉酒駕5萬交保。(圖/資料照/記者林柏年攝 , 2018.3.19)

婷婷表示,離婚前小孩已經跟婆婆一起住,離婚後想探望孩子卻常常被刁難,她打給邵昕常常找不到人,或是打給婆婆也是沒人接,想念孩子的婷婷最後直奔孩子唸書的學校想要探望,才知道孩子竟然轉學了,她說:「孩子轉學至少有6次。」之後婷婷避免再度被刁難,都會帶著探望同意書到學校去看孩子,「雖然學校不會阻擋,但總是要保障自己的權利。」天真的婷婷當年答應共同監護,是抱著希望藉由孩子與邵昕的連結,能修復破碎的感情。

隨著孩子長大也會主動向奶奶提出要找媽媽,婷婷說孩子常常被阻撓還特別錄下跟奶奶的對話,奶奶常會告訴孩子:「你去啊,但到時候你回來時,我房子可能都已經賣了,你也沒有家了。」這類情緒勒索的言語,讓婷婷相當心疼,還說回頭看離婚那段時間,她會希望她更有Guts爭取孩子監護權,不想再錯過孩子的成長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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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