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劉樂妍來回兩岸須隔離28天。(圖/翻攝劉樂妍臉書)
劉樂妍昨(25)日在微博發文,她表示自己一直收到台灣寄來的法院通知書,並強調自己並不怕被告,問題出在於只要一回台灣就要被隔離,14天無法出門,「你什麼時候不隔離,我什麼時候回去呀?現在去那邊隔離,我回來還要隔離,我什麼事都不用幹,我就來回隔離就好啦!我真的會發瘋!」
▲劉樂妍在台灣被告「妨害名譽」。(圖 / 翻攝微博)
最後,劉樂妍嗆聲「我可是湖北人」,回台灣處理好事情她要再回湖北,兩邊隔離共28天,她無奈表示「一個沒病的人都被關出病來了。這樣叫我怎麼去。」有網友建議她能否用「網路應訊」,她也直回:「沒這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