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勇警枉死!苦苓聞鄭嫌無罪 怒吼:法院發殺人執照

▲鐵路警察李承翰(左圖)殉職,苦苓對殺人的鄭嫌被判無罪難以接受。(圖/記者陳惲朋攝、苦苓臉書)
▲鐵路警察李承翰(左圖)殉職,苦苓對殺人的鄭嫌被判無罪難以接受。(圖/記者陳惲朋攝、苦苓臉書)

娛樂中心 / 綜合報導

鐵路勇警李承翰去年7月處理鄭姓乘客補票糾紛,遭對方持刀猛刺,緊急送醫仍因失血過多不治,得年24歲,嘉義地院法官昨(30)日判處鄭嫌無罪,理由為鄭男案發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對此,作家苦苓在臉書發文嘲諷,「所以精神病可以領到法院認證的『殺人執照』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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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票男殺警
▲去年7月初的鐵路殺警案,嘉義地院法官30日判處鄭姓嫌犯無罪。(圖/翻攝網友提供影片)


▲警政署長陳家欽對鄭嫌被判無罪表示憤怒、無法接受。(圖/記者呂炯昌攝 , 2020.4.30)

對於嘉義地院合議庭的判決,苦苓難以接受,質問:「那要把這個精神病怎麼辦呢?五年強制醫療如果治不好,是不是就要放他出來趴趴走、他又可能殺人,然後又因為精神病被判無罪呢?」

苦苓語帶諷刺地表示,以後要殺人就先裝瘋賣傻,多去看幾次精神科,自然有機會被判無罪,直言:「這樣『恐怖』的社會,我完全沒辦法接受,你呢?」

許多網友看了激憤表示:「精神病的確不能判!但他殺了人,這病人太危險了,要终生關在精神病院,與正常人隔絕」、「把人放出來、再來啟動社會安全網,好一個粉末導致(本末倒置)的政府機關做法」,不少人支持修改刑法第19條,「真的無法接受,建議修法」、「立法院不修法永遠沒辦法改變現狀」!(編輯:楊穎軒)


▲苦苓全文。(圖/苦苓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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