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訂金收好狠 最高5成 這5家打死不退

▲消基會公布婚宴場所定型化契約調查,董事長游開雄指出,3家業者訂金超收、5家一概不退還。(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公布婚宴場所定型化契約調查,董事長游開雄指出,3家業者訂金超收、5家一概不退還。(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陳家蕙/台北報導

年前是結婚成家的旺季,為了搶到理想的宴客場地,提前訂席絕對必要。不過消基會調查國內 16 家推出「婚宴專案」的飯店或餐廳後發現,3家訂金收取超過定型化契約範本最高2成規定,又以「太魯閣晶英酒店」收到5成最高。至於要取消訂桌,高達 75% 的餐廳訂金退還規定均較定型化契約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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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統計,新人結婚平均花費 74.5 萬元,又以婚宴費用為最大宗,平均 41.8 萬元,而旺季想在知名飯店辦婚宴,更必須提早訂席,避免餐廳滿檔,影響婚期。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準新人簽約付訂後想更改或取消,可能蒙受高額損失。

消基會指出,依「訂席、外燴 (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訂金不得超過總價款 20% ,同時,距訂席日 90 天以上通知業者退訂,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 100% 。

不過,隨機挑選全台 16 間推出「婚宴專案」的業者調查發現,「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及「日月潭涵碧樓酒店」收取3成訂金;「太魯閣晶英酒店」則收5成,皆超過範本規定的2成上限。至於一旦要取消訂桌,多達5家業者會全額沒收訂金,包括「林酒店」、「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劍湖山王子大飯店」、「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以及「台北寒舍艾美酒店」。

為避免爭議持續發生,消基會呼籲政府盡速通過「婚宴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同時,消費者應在事前多比較各家業者推出的專案,付訂金前應先與業者確認金額、訂金退還規則是否清楚等,並均以白紙黑字清楚寫在契約內,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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