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控要注意 消基會:購買時看清可可脂含量

▲消基會針對市售巧克力進行檢測,發現有1件依法規定應該標示「代可可脂」於品名上,違反規定,還有1件並未檢出任何可可脂,「可可脂含量不足」也不符合規定。(圖/NOWnews資料照)
▲消基會針對市售巧克力進行檢測,發現有1件依法規定應該標示「代可可脂」於品名上,違反規定,還有1件並未檢出任何可可脂,「可可脂含量不足」也不符合規定。(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愛吃巧克力的人注意囉!消基會針對市售15件巧克力進行檢測,發現有1件依法規定應該標示「代可可脂」於品名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還有1件並未檢出任何可可脂,「可可脂含量不足」也不符合規定,呼籲政府應公告檢驗方法,或是建議檢驗方法,並掌握業者落實法規,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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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食藥署已在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內容中針對「不含內餡之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及白巧克力」進行規範,有鑑於此,消基會抽檢市售15件巧克力發現,有1件依法規定應該標示「代可可脂」於品名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業者應立即回收其產品更改品名標示,以符合規範。

在脂肪及可可脂含量測試部分,有1件「可可脂含量不足」不符合規定,未檢出任何可可脂,而以植物油取代。消基會表示,只要是標示「黑巧克力」者,其可可脂含量需大於18%以上,白巧克力可可脂含量更要高達20%以上,其他若以「牛奶巧克力」和「巧克力」為品名標示者,也須含有可可脂。

消基會指出,針對不合格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第52條規定,應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消基會也呼籲政府,《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已正式實施,然而至今尚未見相關的公告檢驗方法,或是建議檢驗方法,業者自行送檢的檢測項目並未包含重金屬,地方衛生單位也沒有依據的檢驗方法,難以能掌握業者落實法規,消費者選購時欠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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