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防制洗錢評鑑」初評出爐 肯定台灣但也有不足

▲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 / 記者陳弘志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 / 記者陳弘志攝)

記者陳弘志 / 台北報導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進行為期 2 周的實地相互評鑑已於今(16)日順利完成,評鑑團公布初評結果,評鑑報告雖尚未正式出爐,但評鑑團肯定台灣這 2 年來,在行政院支持和公私部門的通力合作下,台灣有明顯的進步,但也指出未來可改進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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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團長David Shannon表示,成員討論到今天凌晨3點,台灣的表現令人印象深刻,評鑑團肯定在政府高度支持下,國家的跨部門協調機制運作良好,特別是行政院新成立的洗錢防制辦公室展現出色協調能力,也有權責機關及私部門的充分參與和努力。

David團長表示,評鑑團肯定台灣有能力即時提供司法互助、且有運作良好的金融情報中心以及資恐機制,其中包括在請求及提供國際合作方面具有多樣性,與多方合作夥伴簽署合作備忘錄、並且派駐許多據點的駐外法務祕書或警察聯絡官來交換情資,展現出相當成效。

另外,金融情報中心也發揮優勢效能,且資恐協調機制健全。行政院對於非金融產業在洗錢防制上的努力也給予足夠資源,非金融產業包括律師、會計師、銀樓業、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業、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證人等,在洗錢、資恐的工作推動上進展良好。

然而,評鑑團也指出部分缺失,包括目前國內金融機構過於依賴機關發布的洗錢表徵,需再強化以風險為本的管理、金融監理應深化OBU的查核機制、強化法人及實質受益人透明度,且洗錢犯罪裁判刑期偏輕,不具勸阻性,還有反武擴法令尚有缺失等。



評鑑團具體提出建議,指出台灣應繼續完成並執行全國性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策略,APG第三輪相互評鑑建立的協調機制應予以機構化,並確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的政策執行,且應針對高風險威脅犯罪強化特定國際合作。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最近派遣9名來自世界各國的評鑑委員來台,在10多天的評鑑過程中,一共進行90場次的面談,預計明(108)年1月下旬公布評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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