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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大橋的商業火險是由交通部航港局招標,旺旺友聯產險得標。旺旺友聯產險今(1)日也證實,火險保額為1.25億元,但有自付額10%,即最高理賠1.125億元,承保範圍主要是因爆炸、颱風、洪水及地震因素,造成橋樑毀損才理賠,至於這次事故是否符合,就看最後事故調查結果。
不過,旺旺友聯產險表示,當初交通部航港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標的物有60個處所,包括港口、燈塔等,但就沒有這座橋,因此南方澳大橋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範圍,可能因橋樑屬馬路,不在航港局的管轄範圍。
產險業者也提到,南方澳大橋有投保商業火險已算是特例中的特例,多數馬路橋樑可能都沒有財產保險,而南方澳大橋會投保應該是因為這座橋從建造到後來的管理,都是交通部航港局負責,因此才會一併投保,而國內多數橋樑則因多為中央撥款興建,之後移交給地方政府管理,因此也很少在完工後還會再保財產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