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單新規上路 專家建議定期險搭附約挑出高CP值保單

▲近期因《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通過,未滿15歲的小孩壽險保障最高保障額度調整為新台幣61.5萬元,專家建議購買兒童保單,可善用定期險搭配附約的高CP值規劃法則。(圖/台灣人壽提供)
▲近期因《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通過,未滿15歲的小孩壽險保障最高保障額度調整為新台幣61.5萬元,專家建議購買兒童保單,可善用定期險搭配附約的高CP值規劃法則。(圖/台灣人壽提供)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近期因《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通過,過去未滿15歲的小孩壽險保障只能退還保費加利息,修正後最高保障額度調整為新台幣61.5萬元,市場曾擔憂是否產生保費調漲的情況,父母也擔心是否會增加保費支出,壽險業則建議父母可善用定期險搭配附約的高CP值規畫法則,為孩子成長各階段所需的安全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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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修改《保險法》第107條主要希望未滿15歲以下兒童若不幸身故,不要只能退還保險費加計利息,而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因此評估15足歲以下孩童也應享有保險所帶來風險分散的好處,因此修法讓該年齡區間兒童也能享有身故保障,但兼顧道德風險考量,設定身故保障需以遺產稅喪葬費用扣除額的一半為限,以目前的規範即以61.5萬為身故保障上限。

不過,壽險公會日前已表示經與主管機關溝通後,現行退還保險費加計利息予要保人的作法並未違反法令規範,因此現行以身故退還所繳保險費的壽險及綜合型商品(含住院醫療、重疾或長照等等)仍可繼續銷售,至於7月1日後的壽險商品,若15足歲以下也需符合門檻法則,則需提供具喪葬費用的給付內容並列入通算,但考量立法原意及市場需求,如於首張61.5萬保單投保後想再投保第2張以上時,需簽屬同意聲明書後始可投保,目的是為協助要保人了解在15足歲前身故時,超出額度部分將採退還保費處理,所以《保險法》第107條修訂實施後,兒童仍可購買多張保單,充分為未來保險風險進行規畫。

台灣人壽指出,從保險規畫「安、穩、傳」三層次來看,最基本的安全防護網分為「壽險、意外、醫療、癌症、重大疾病和失能長照」6大保障,即使是兒童也不例外,如孩子剛出生時,往往是父母經濟壓力最重的時候,因此定期險主約搭配附約方式規畫,仍可保有孩子完整保障,用小保費換取大保障,會是父母可負擔與較好的安排。

此外,兒童成長過程有3個時間點要留意。台灣人壽提醒,即新生兒、幼兒園及小學3階段,各階段風險不盡相同,以新生兒階段來說,父母為給寶貝一份安心的保障,都會先規畫基本的套裝保障。

在上幼兒園後,因開始與其他小朋友頻繁接觸,腸病毒或細菌性感染等疾病交叉感染風險提高,一旦住院父母通常也必須請假照顧小孩,因此台灣人壽建議此階段應提高醫療險日額,住院日額建議不低於3000元,舒緩父母因臨時照顧小孩請假的壓力。

上小學後的階段開始學習獨立,如自行上學,搭捷運、坐公車或騎腳踏車等上下學途中,或因參與學校社團等活動,發生意外受傷的機會增加,此階段可再加強意外醫療(如骨折、燒燙傷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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