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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認為若過程中,廖燦昌能表現中立客觀,積極督責把關,各級主管自不須曲意奉承,能發揮正常審查功能,發現遠航公司授信申請案的各項重大錯誤,從而拒絕核貸,不至於坐令合庫銀行日後承接被告張綱維所造成的所有爛攤,間接造成官股權益與納稅人損失。
此外,台北地檢署更直指廖燦昌在犯後全盤否認犯行,推說交辦黃伯川等人後即不知情授信過程, 各級主管均應分層負責云云,對於融資主體轉換、額度調整等授信條件亦以黃伯川未告知置辯卸責,毫無悔意。為促使公股銀行董事長嚴守法紀,銀行從業人員依循法規治理公司,並確保金融市場資源的合法運用,以維護股東、社會大眾權益及國家整體金融秩序,因此請予從重量刑,以示警懲。
不過,對於涉嫌配合遠航貸放而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從重量刑,廖燦昌今日上午並不在辦公室,手機也關機,因此目前還未對此案有所回應。
公股主管機關財政部原先表示,正在積極了解案情,釐清後報告相關高層,一定會做妥適處理,中午則傳出廖燦昌已主動請辭。財政部次長阮清華也證實已收到廖燦昌的書面辭呈,尊重他的決定,已予以准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