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遠航案遭起訴 廖燦昌請辭第一金董座 財部准了

▲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中午證實,第一金控暨第一銀行董事長廖燦昌(左)已主動請辭,財政部也已准辭。(圖/一銀提供)
▲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中午證實,第一金控暨第一銀行董事長廖燦昌(左)已主動請辭,財政部也已准辭。(圖/一銀提供)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2019年底遠東航空傳出跳票危機,經檢調調查後,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遠航資產35.9億元,最後遠航周轉不靈、去年底無預警停飛,今(30)日台北地檢署起訴張綱維,同時涉嫌配合放貸的前合庫銀行董事長、現任第一金控暨第一銀行董事長廖燦昌也因違反銀行法背信罪嫌遭起訴並從重量刑。雖然廖燦昌目前仍未親自對外回應,但財政部次長阮清華中午表示,已收到廖燦昌書面辭呈,尊重廖董事長決定,已予以准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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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指出,被告廖燦昌長期服務於金融界,資歷完整,受國家託付擔任公股民營銀行董事長,並掌握社會大眾交付鉅額資金,應為合庫銀行及股東謀求最大利益,亦承擔保障公股即全民利益的社會責任,竟不思盡忠職守而罔顧公司治理及金融秩序,於民營商業銀行安泰銀行均已不願承貸情況下,將公股銀行資金供作私人交際人情, 自甘配合被告張綱維需求,無視授信規章與鉅額授信風險,以董事長之姿召集各級主管,置專業倫理於不顧, 施壓合庫銀行基層作業人員違法放貸予遠航公司,協助張綱維將無關的債務轉嫁遠航公司。

台北地檢署認為若過程中,廖燦昌能表現中立客觀,積極督責把關,各級主管自不須曲意奉承,能發揮正常審查功能,發現遠航公司授信申請案的各項重大錯誤,從而拒絕核貸,不至於坐令合庫銀行日後承接被告張綱維所造成的所有爛攤,間接造成官股權益與納稅人損失。

此外,台北地檢署更直指廖燦昌在犯後全盤否認犯行,推說交辦黃伯川等人後即不知情授信過程, 各級主管均應分層負責云云,對於融資主體轉換、額度調整等授信條件亦以黃伯川未告知置辯卸責,毫無悔意。為促使公股銀行董事長嚴守法紀,銀行從業人員依循法規治理公司,並確保金融市場資源的合法運用,以維護股東、社會大眾權益及國家整體金融秩序,因此請予從重量刑,以示警懲。

不過,對於涉嫌配合遠航貸放而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從重量刑,廖燦昌今日上午並不在辦公室,手機也關機,因此目前還未對此案有所回應。

公股主管機關財政部原先表示,正在積極了解案情,釐清後報告相關高層,一定會做妥適處理,中午則傳出廖燦昌已主動請辭。財政部次長阮清華也證實已收到廖燦昌的書面辭呈,尊重他的決定,已予以准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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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