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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金管會保險局認為新壽副總經理及投資長袁宏隆,也未善盡相關注意及督導義務,漠視投資風險及罔顧安全性,致公司投資管理鬆散、投資紀律及內部控制嚴重廢弛,嚴重有礙公司健全經營,因此,解除袁宏隆副總經理及投資長職務,且不得派任與投資相關職務。
同時,金管會也要求新壽應檢討整體投資架構流程(含業務權責劃分),以及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資負會)成員組成或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明確區隔董事會及經營管理階層的權責劃分,並報金管會。同時,與新壽投資決策相關的各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音並將出、列席人員的發言作成逐字紀錄備供查核,並要新壽從嚴究責資負會及投審會成員,以建立權責相符的公司治理機制及良好風險管理文化。
對於遭金管會重罰,新壽晚間也發出聲明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全球低利率環境持續,董事長吳東進帶領全體同仁戮力經營,截至8月底自結稅後淨利仍高達118.95億元,並未辜負股東及保戶託付,惟今日受金管會如此處分,新壽雖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之決定,就可能的疑義亦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說明,並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及完善相關事宜。
至於原投資長工作,由資深協理廖英風代理投資部門日常工作,目前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