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男殺害妻子和兩幼女 稱「她們死了較好」 重刑出爐

▲殘忍殺害妻子與幼女的加拿大男子佛曼,近日確定被判處 35 年徒刑不得保釋。(圖/翻攝自 CBC News )
▲殘忍殺害妻子與幼女的加拿大男子佛曼,近日確定被判處 35 年徒刑不得保釋。(圖/翻攝自 CBC News )

國際中心蔡姍伶 / 綜合報導

加拿大數年前傳出一起人倫悲劇,住在英屬哥倫比亞基洛納( Kelowna )的 1 名 35 歲的男子佛曼( Jacob Forman )於酒後以槌子打死妻子,又將 2 名年幼的女兒活活掐死,震驚加拿大社會;當時他聲稱,「不希望女兒以後要生活在一個爸爸把媽媽殺害的世界裡」,因而痛下殺手。近日加國法院判決出爐,佛曼必須坐牢 35 年才能申請保釋,餘生可能都要在牢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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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男子佛曼,2017 年底因酒後口角,打死妻子克拉拉。(圖/翻攝自 National Post )

根據加拿大《 CBC NEWS 》報導,佛曼近日被以數項謀殺罪合併起訴。2017 年 12 月 17 日,佛曼與妻子克拉拉( Clara Forman )因酒後口角,盛怒的佛曼因而拿起槌子重擊妻子頭部 3 次導致她死亡,而克拉拉被打死前最後一句話則是「你在做什麼?」當時分別才 7 歲和 9 歲的女兒聽聞聲響前來查看,佛曼還告訴女兒「媽媽生病了」。

在殺害妻子後,佛曼還帶著女兒們上教堂,但最後他也沒有放過自己的女兒。他先是將大女兒雅琛尼亞( Yesenia )哄上床,再從背後勒住她的脖子,導致孩子窒息而死,然後也以同樣的手法對付小女兒卡麗娜( Karina )。事後他對警方供稱,他認為在自己犯下殺妻罪行後,女兒們也没有繼續活着的必要了:「我不希望兩名女兒今後生活在一個父親把母親殺害了的世界裡」。


▲在殺害妻子後,佛曼將魔手伸向 2 個年幼的女兒。(圖/翻攝自 CBC News )

據了解,佛曼在事發後曾試圖自我了斷未果,他的律師在法庭上曾試圖為他爭取最長 25 年不得保釋;但法官認為,佛曼殺害 2 名幼女的一级謀殺罪需被判 25 年不得保釋,殺死妻子則需另判二級謀殺罪 10 年不得保釋,加起來就是 35 年。

儘管克拉拉慘遭殺害,但她的家人仍相當關心佛曼。克拉拉的姊妹稱,她和父母並沒有把佛曼當作一個罪犯:「我們把他視為和我們一起經歷這事件的人,他所承受的痛苦可能連我們也難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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