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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者指出,因為上訴過程是要先上訴到總理方之後法院才會審理案件,故批評者認為總理可能會破壞整個上訴程序,拖延或逃避審核上訴案件。批評者也表示上訴費用太高,會阻止人們上訴的意願。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根則承諾上訴程序快速且費用適當。
據悉,只要總理開始審理上訴案,高等法院最快可在九天內審理案件。九天期限包含兩個工作天讓總理決定是否通過該上訴案,還有六個工作天讓法院規劃聽證會。
法案的另一個癥結點是是否要讓人們知道他們放上網路的資訊被認為是假資訊。尚穆根說道法案裡有規定,如果總理認為一則訊息不真實並下令將該則訊息移除或改正,總理有義務解釋為何該則訊息被認為假訊息。
法案亦適用於科技公司,如Google、Facebook、Twitter、SPH Magazines、微信及百度等數位廣告平台都包含在內。適用於科技公司的意思是,新加坡政府會要求公司查明那些想要置入政治性廣告的廣告主身分,像是會影響選舉的廣告就包含在這範圍裡。科技公司也可能被要求向大眾表明平台上哪些內容是屬於政治性廣告。
經過超過一年的時間向大眾諮詢,也舉行過專責委員會,這條為打擊假新聞的《防止網路假信息和網路操縱法案》在今年五月時通過。尚穆根表示,網路上的假訊息一旦流竄開來容易對社會帶來傷害,而新法案將會成為新加坡政府打擊假新聞的有力工具。
法案規定,傳播「假新聞」在新加坡可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罰金10萬以下新加坡幣(約兩百二十三萬台幣)。而科技公司則可能被判罰金100萬(約兩千二百三十萬台幣)以下新加坡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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