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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唐是來自馬來西亞霹靂州的華人,為了要跟伴侶一起生活,三年多前決定來臺灣念書。阿唐表示,兩人在馬來西亞家裡已經拜過祖先辦過婚禮了,但是因為法律上未合法,她們仍然無法享有結婚權利。「我想跟她結婚!」阿唐說道。
根據現行的同婚專法,只有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及歐洲等26國的跨國同婚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如港澳或馬來西亞與臺灣人的跨國同性情侶皆還不能在臺灣登記結婚。延伸閱讀:慶同婚元年 同志遊行外國人開心揮舞彩虹旗
婚姻平權大平台的鄧筑媛在接受採訪時也提到了這個問題,並表示他們會持續為跨國同志伴侶發聲,直到法律修改讓所有人都享有結婚權。
除了婚姻平權大平台,許多關心此問題的人也成立了「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要完成婚姻平權的最後幾哩路。賴凱俐說道,「我相信我們大家的努力之下,臺灣人可以跟世界各地的人結婚的這個日子應該不會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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