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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 Le Roux 發出的相片中可以看到,她腳上的電子腳銬並未拆下,再次引發了爭議。被她撞死的Nathan 家人認為「 Le Roux 的家庭拘留就和度假沒什麼兩樣」。但 Le Roux 卻表示「家庭拘留完完全全就是懲罰,在家拘留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麼悠閒美好。『如果你親自經歷過,就不會這麼想了。我能看電視,並不意味著我有完全的自由』」。
而紐西蘭的懲教署發言人則說, Le Roux 外出去沙灘,也並沒有破壞家庭拘留的條款,如果罪犯的家庭拘留服刑時間完成了四分之三,緩刑官可以批准罪犯每天離家不超過 4 個小時。這種情況不需要特批,也沒有天數限制。而最後 Le Roux 在接受採訪時還表示,她懷念過去簡單的生活,每當她看著星空時,還會想起 Nathan ,「我想告訴人們,那是一場意外。我對發生的一切感到抱歉。當我服刑結束時,我不會把一切當成理所當然,我要享受每天的陽光」。(編輯:王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