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顏擇雅批「自以為魯智深」 央視記者呼人巴掌被判刑

▲去年 9 月底,大陸央視女記者孔琳琳在英國保守黨論壇上大鬧會場,打人後被捕。(圖/擷取自影片片段)
▲去年 9 月底,大陸央視女記者孔琳琳在英國保守黨論壇上大鬧會場,打人後被捕。(圖/擷取自影片片段)

國際中心蔡姍伶 / 綜合報導

去年 9 月,大陸官媒《央視》駐倫敦記者孔琳琳,於英國 1 場研討會上,失控掌摑香港籍留學生,一度引起輿論譁然,時隔 1 年多,英國伯明翰地方法院宣判,孔琳琳出手打人明顯構成襲擊,判處她 12 個月有條件假釋,並須賠償被害人 2115 英鎊(約台幣 8 萬 3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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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去年孔琳琳出席英國保守黨舉辦的論壇,探討有關香港自治等問題,沒想到孔琳琳在座談會尾聲時卻大吵大鬧,大罵在場嘉賓及主辦單位「分裂中國」、「漢奸」、「反中」,被請出場時,還動手掌摑在場的保守黨成員、生於香港並赴英國受教育的伊諾克‧劉( Enoch Lieu ) 2 次,導致自己被以一般襲擊罪名拘捕。

▲被掌摑的劉姓男子當時還於推特上貼文指控。(圖/翻攝自 Enoch Lieu 推特)

事件引起軒然大波,不少大陸網友力挺孔琳琳,稱讚她「敬業又愛國」、甚至有人封她為「國家第一美女」;但當時外界普遍對受過文明教育的人為何會輕易動手打人、並在公眾場合如此大吼大叫等事感到不解,知名作家顏擇雅也發表評論,稱孔琳琳「自以為是魯智深,卻把自己變成面目猙獰的鎮關西。」

據了解,英國法院昨日( 29 日)裁定孔琳琳襲擊罪名成立,至於推撞與會代表,則算是失去專業記者的冷靜後之激烈情緒反應,不構成犯罪,判處孔 12 個月有條件假釋,並須賠償受害人 2115 英鎊(約台幣 8 萬 3 千元),孔琳琳律師表示會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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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