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通過 林鄭:香港司法獨立不受影響

▲林鄭月娥在通過「港版國安法」後發表錄影談話。(圖/截自YouTube影片)
▲林鄭月娥在通過「港版國安法」後發表錄影談話。(圖/截自YouTube影片)

國際中心林孝萱/綜合報導

中國人大常委會今( 30 )日早上全體通過「港版國安法」,特首林鄭月娥下午以錄影方式,在聯合國安理會會議上發表 6 分鐘談話。林鄭表示,「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香港人的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仍受到保障,香港司法獨立不受影響,立法僅針對極少數人,法例並無追溯力,審訊以無罪推定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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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強調,中央政府有權就國家安全立法,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一國兩制」的安排下,《基本法》容許港澳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澳門於 2009 年就國安立法,但香港 2003 年立法失敗後,一直未能完成憲制責任。

林鄭月娥指出,國安立法有緊急需要,因為自去年起,香港局勢被一些採取暴力行為的外部勢力煽動,宛如恐怖主義。她進一步表示,香港作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安全性和穩定性備受關注,然而,香港年輕人遭自決、獨立主義激化,出現了公然污衊國旗、損毁國徽和衝擊中央駐港機構的行徑,部分政客更多次揚言要癱瘓香港特區政府,更並要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對香港實施制裁,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可對此視而不見,這些都已觸碰「一國」的紅線,必須採取果斷行動。

林鄭稱,立法僅針對極少數人,香港的自由和人權受到保障,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不受影響。

林鄭月娥最後強調,香港是一個自由和多元化的社會,然而「一國」原則從來不容爭辯,每個國家都能為自己的國家安全立法,外國政客不應雙重標準對待香港。林鄭認為,「港版國安法」能帶領香港離開政治風暴和重回正軌,為香港人提供更明亮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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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