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再升級?南華早報:美官員見香港政要 將須北京批准

▲香港實施國安法一事引出許多爭議,也成為美中衝突議題熱點之一。有港媒引述消息稱,北京近期要求美國與香港政要會面須事先獲得批准。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實施國安法一事引出許多爭議,也成為美中衝突議題熱點之一。有港媒引述消息稱,北京近期要求美國與香港政要會面須事先獲得批准。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蔡姍伶/綜合報導

美中關係持續惡化,香港議題也成為兩國角力的關鍵之一,北京多次抗議對美國「干涉其內政」的不滿,並揚言將對一切損害中國主權和國家利益的行為進行反制。香港《南華早報》近日引述消息來源指出,美國駐香港的外交人員若要會見香港政府官員或具影響力的人士,都須經過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批准,以作為對美國限制中國在美外交官活動的回應,但不同人士對有關消息則有不同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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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早報》 27 日報導稱,香港製衣同業協進會會長、自由黨黨魁鍾國斌( Felix Chung Kwok-pan )透露, 2 週前他曾接獲駐港公署通知,日後若美國駐港總領事要與香港的政治、政黨人物會面,須事前通知並獲得駐港公署批准;他因此將自己擬與美國駐港官員會面一事通報,卻被告知目前不是他與對方見面的最佳時機而作罷。

《南華早報》並在報導中引述其取得的內部文件,顯示中國外交部規定「美國駐香港總領事、其繼任者,或任何代表他執行公務者,在拜訪任何中國地方政府設施或會見這些機構的人員之前,須先取得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核准」,包含官方、私人、社交和視訊會議,以及任何與「任何中國公立或私立教育機構、社團及其所屬人員」的會面。

然而,香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和梁家傑等泛民人士向《南早》表示,他們認為這項新規定僅適用於美國官員而非香港人士,未來若受邀與美方官員會面,將會先詢問對方是否已得到中國外交部批准,但也有議員表示不會主動向中方通報,甚至質疑此類規定會影響香港身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立場親北京的香港民建聯主席李慧琼( Starry Lee Wai-king )則認為,有鑑於美中衝突升溫,現階段確實不適合與駐港的美國外交人員會面,須待美中關係改善後再執行更好;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 Ivan Choy Chi-keung )則分析,若有這類的新規定實施,泛民人士的處境將相當尷尬,因為時機確實很敏感,但若他們想遊說、爭取更多來自華府的支持,也無法不與美國外交官碰面。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近日才宣布,中國駐美人員訪問校園或與地方官員會面須事先獲得批准,包含在使館或領館以外地點主辦超過 50 人的文化活動。作為反制,中國外交部隨即也宣布,將對美國駐中國或香港使領館人員採取對等措施,並聲稱是對美方錯誤行徑做出的正當、必要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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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