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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鋒一轉,開始批評縣政府,認為縣府的規範沒有列入對人的宣傳、教育及管制獵殺的條文,「本人認為應該要重擬後列入, 再送議會審議,條例才算完備。」且認為保育條例的訂定可以做得更好。
韓茂賢在去年 5 月是一名石虎保育的急先鋒,他不僅認為縣府要在公共工程必須設有石虎廊道或涵洞供通行,以避免路殺野生動物,還建議要將「石虎列為苗栗縣的吉祥物」。對比到現今,以公式推斷石虎數量太多不需保護,遭到動保團體撻伐,立場截然不同。
不過韓茂賢也喊冤,根據《蘋果》報導,他認為如果劃石虎保育區,會限制使用土地的權利,不贊成除法規限制外,還要多加石虎保護的議題,因為一個土地無法承載哪麼大的用途。他也表示自己是愛護動物的人,不認為「圈地」是個保育的好辦法,既然人是石虎的天敵,也可以利用人的力量去幫助石虎,用教育訓練的方式,才能與石虎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