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挺教師法修法 提三點杜絕師師相護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受訪時表示,校內社團老師徵才多看社團需求而定,也不若專任教師有通報系統,即便身上帶有前科也不得而知、教師素質難以把關,的確是問題所在。(圖/pixabay)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受訪時表示,校內社團老師徵才多看社團需求而定,也不若專任教師有通報系統,即便身上帶有前科也不得而知、教師素質難以把關,的確是問題所在。(圖/pixabay)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日前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中,擬將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時得增聘外部委員,讓未兼行政職的教師代表低於1/2,卻遭教師團體反彈是「白色恐怖」、「獵巫行動」。全國各家長團體今(9)日稍早出面力挺修法,表示支持於審議不適任教師時應納入外部委員,並使未兼任行政職的教師比例不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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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團體表示,「如果現行教評會一點問題也沒有,為何不適任教師時有所聞卻又難處理?如果教評會的組成比例不是問題,那「師師相護」的惡名從何而來?」

家長團體在指出,教師團體總是推給學校校長不處理,以及外界對學校老師的污名化,但現行校長遴選制度中,縣市教師會及學校教師會才是關鍵因素,如果校長不如教師會代表的意,想選上校長恐怕比登天還難。

再者,孩子有如學校的人質,因此當孩子受到不當對待後,家長最後幾乎都會疲於奔命、無功而返,卻留下孩子繼續默默承受各種壓力,多數家長則會視孩子受害情形轉班或轉學了事。

家長團體表示,「師師相護」是流傳許久的惡名,並非一時之間誕生的名詞,可以體會教師做為同事情誼,而不忍心積極處理老鼠屎,但本次修法正好可以讓老師擺脫長期以來被譏為「師師相護」的惡名。

家長團體及教育團體除了支持教評會於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納入外部委員,使未兼行政執教師比例不過半外,也提出三點呼籲,要求降低教評會出席及表決門檻,以免上述之設計功虧一簣,同時又把狼師繼續留在校園。

再者,應讓家長擔負起通報的責任,當家長遇到不適任教師時,得直接向專審會提報,以免未來又為了校長不提報而產生紛擾,並相互推責。最後,申評會應比照教評會的設計,針對不適任教師的申訴,增加外聘委員,使未兼行政執之教師代表少於一半,出席及表決門檻則比照教評會的設計。

連署團抵包括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逾50個教育和公民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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