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薪資皆漲 教部公告108年學雜費基本調幅2.17%

教育部於今(22)日公布108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依照固定公式核算後今年基本調幅為2.17%。(圖/記者許維寧攝)
教育部於今(22)日公布108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依照固定公式核算後今年基本調幅為2.17%。(圖/記者許維寧攝)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教育部於今(22)日公布108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依照固定公式核算後今年基本調幅為2.17%。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各大專院校如果擬將調整學雜費,應參照財務狀況、辦學機制等,並完備資訊公開與研議公開等程序,並於今年6月17日前送教育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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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日公布108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幅,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基本調幅均參照固定公式,該公式將學校教學成本、受教者負擔能力納入考量,並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每年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進行核算,但調幅最高不得超過2.5%,今年經計算後基本調幅為2.17%。

朱俊彰表示,如果學校前一學年度未調整學雜費,得以加計107學年度基本調幅1.85%,但又因最高調幅不得超過2.5%門檻,故與去年加計後最高調幅仍為2.5%,過去104、105學年度加計後基本調幅亦達最高上限2.5%。

朱俊彰也提到,今年基本調幅相較於往年比稍高,主要原因為主計部數據顯示,因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107年商品類、服務類等項目與核心物價指數皆增長,由去年0.62%增為1.35%,又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也由去年1.83%增長為2.43%,主要調升原因和廠商調薪、獎金發放和員工酬勞有關。

若學校有調整意願,最遲應於6月17日下午5時前報教育部審議。教育部也呼籲,審查最關注若校方增加學雜費將用於何處,以及是否與校內學生做適切溝通、溝通資訊是否公開都是審查關注要點。

至於調漲學費皆讓學生怨聲載道、學校也可能調不成,教育部也表示,除了學費收入外公立大學也可透過募款,且捐贈者所得稅和營業稅都可以扣繳,企業方願意捐款國立大學教育部樂觀其成,若校方需要教育部進一步配合則可以再研議。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如果學校前一學年度未調整學雜費,得以加計107學年度基本調幅1.85%,但又因最高調幅不得超過2.5%門檻,故與去年加計後最高調幅仍為2.5%,過去104、105學年度加計後基本調幅亦達最高上限2.5%。(圖/記者許維寧攝)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表示,如果學校前一學年度未調整學雜費,得以加計107學年度基本調幅1.85%,但又因最高調幅不得超過2.5%門檻,故與去年加計後最高調幅仍為2.5%,過去104、105學年度加計後基本調幅亦達最高上限2.5%。(圖/記者許維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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