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勢性侵案件校園最多 加害人平均只判一年兩個月

4月27日適逢作家林奕含逝世兩週年,勵馨基金會今(30)日召開記者會對外呼籲正視校園權勢性侵議題,監察委員王幼玲更表示,地檢署多將權勢性侵認定為合意性交,以至於難以推斷加害者如何運用詮釋關係,造成難以定罪,即便被判刑平均也只有一年兩個月。(圖/記者許維寧攝)
4月27日適逢作家林奕含逝世兩週年,勵馨基金會今(30)日召開記者會對外呼籲正視校園權勢性侵議題,監察委員王幼玲更表示,地檢署多將權勢性侵認定為合意性交,以至於難以推斷加害者如何運用詮釋關係,造成難以定罪,即便被判刑平均也只有一年兩個月。(圖/記者許維寧攝)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4月27日適逢作家林奕含逝世兩週年,勵馨基金會今(30)日召開記者會對外呼籲正視校園權勢性侵議題,監察委員王幼玲更表示,地檢署多將權勢性侵認定為合意性交,以至於難以推斷加害者如何運用詮釋關係,造成難以定罪,即便被判刑平均也只有一年兩個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勵馨基金會分析,不含重複每天平均有1.2則性侵新聞報導,其中可能涉及權勢性交、包含正在調查與不起訴的案件共計94例。94起權勢性侵中報導最多類型為教育20%、業務20%與親屬18%。

勵馨基金會公民對話部倡議組總督導郭育吟分析,性侵事件發生不僅是一對一往往更是一對多,尤其校園性侵中一對多比例甚高,說明校園行為人常利用權勢關係積極或消極的製造相處機會,進一步取得信任後再犯案,於不同受害者身上故技重施。

行為人常用手法,通常先使學生信任自己,下手後再藉由專業智識創造機會、使家長放下戒備。學生則認為老師只是出於疼愛、應該答應老師的要求,甚至認為老師對自己的態度和對其他學生都不同、在老師心中是特別的存在。

台大性平會學生委員郭怡萱表示,在校園中權勢性侵「鬼故事」時有所聞,慣犯老師找各項理由邀約,學生基於人情難以拒絕或是認為自己想太多,之後老師變本加厲,約學生看電影、去pub再藉機下手。郭怡萱談到,老師可能掌握學生成績,甚至認識未來就業單位的主管,是這樣的壓力讓學生噤聲。

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從102年到106年地檢署用刑法228條起訴的案件只有48件。近兩年只有36位權勢性侵被害者出面,其中被起訴案件為11件,只佔了30%。106年有41件舉發,更只有8件起訴。

王幼玲談到,地檢署多將權勢性侵認定是合意性交,但合意性交不能作為性自主的表現,在於處於權勢結構中女性不能主張性自主。但合意狀況下難推定加害者如何利用權勢與機會,檢察官也不了解受害者在關係中的心理狀態,因此多難以起訴,即便起訴法官最後判處量刑也不高,根據刑法228條利用權勢或機會性交者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判刑平均只有一年兩個月。

王幼玲呼籲,判刑不應只單看法條應該做實際個案研討,才能看到女性處於不平等狀況下的處境和心理狀態。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談到,師生關係就是權力關係,以過去處理的案件為例,曾有老師性侵學生後會在聯絡簿上指責學生當天表現不佳、已經先給予教訓了,讓學生回家後不敢跟家長訴說。也有學生遭性侵後遞紙條求助,卻始終得不到回應,直到發現有其他學生被老師盯上校長才終於處理,但已經事隔了兩年。馮喬蘭呼籲,權勢性侵難防,更多原因在於體制問題,絕對不能只停留於咎責個人。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