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案判決出爐 管中閔臉書發古詩喻忠臣遭陷

新科台大校長管中閔於稍早現身研究室回覆,表示一切靜候台大校方通知。(圖/記者許維寧攝)
新科台大校長管中閔於稍早現身研究室回覆,表示一切靜候台大校方通知。(圖/記者許維寧攝)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管中閔因為任職政務官期間,為媒體撰寫社論涉及違法兼職,遭到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在今(2)日下午3時宣判,遭到申誡處分。管中閔在臉書上發文,以唐代詩人陳子昂的詩句,疑似比喻自己遭到陷害,律師團則表示,未來會研議是否有再審必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指出,管中閔在2014年擔任公務員期間總共有27篇文章刊登於周刊,每篇的稿酬為2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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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遭申誡 律師團研議提再審 管臉書發古詩喻忠臣遭陷
▲公懲會今(2)日對管中閔寄出申誡處分,指出他在擔任政務官期間為周刊撰寫每篇2萬5千元稿酬的評論。(圖/記者黃仁杰攝,2019.09.02)

管中閔遭到公懲會寄出申誡處分,管中閔約在下午3點30分於臉書上發文,引用唐代詩人陳子昂《宴胡楚真禁所》詩句,「人生固有命,天道信無言。青蠅一相點,白璧遂成冤。」,詩文指蒼蠅玷污了白色的玉璧,比喻讒言陷害忠良,疑似將自己比喻為遭到讒言誣陷的陳子昂。

公懲會指出,合議庭認為,管中閔在2014年1月15日起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與國發會主任委員,卻經常、持續匿名為周刊撰寫文章,並刊登於該雜誌上以獲取稿酬,足以讓民眾認為公務員有不專心自身政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違反公服法第14條禁止兼任業務的規定,因此判決申誡懲戒處分。管中閔從661期到713期為止,共有27篇文章刊載於周刊上,每篇的稿酬為2萬5千元。

管中閔委任律師陳信宏表示,對於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司法作為人民權益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很遺憾公懲會做出這樣的判決,認為對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不周到,目前還沒有看到判決書,等閱讀相關內容後,律師團會再研議是否有再審必要。台大校方則表示,這是管中閔個人事務,校方不多做評論。

管中閔遭申誡 律師團研議提再審 管臉書發古詩喻忠臣遭陷
▲公懲會今(2)日對管中閔寄出申誡處分,管中閔律師團指出,未來不排除提出再審。(圖/記者黃仁杰攝,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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