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提名風暴 文化部回應「合法、合理」

▲鄭麗君遭掌摑後首露面,帶著《無法送達的遺書》一書,強調人權受害歷史不應被埋沒。(圖/記者許維寧攝)
▲鄭麗君遭掌摑後首露面,帶著《無法送達的遺書》一書,強調人權受害歷史不應被埋沒。(圖/記者許維寧攝)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公共電視最新董監事提名名單近日出爐卻慘遭各界罵聲不斷,有學者質疑,新名單除了缺乏電視產業人才外,對經營電視台大多「一竅不通」,認為將會讓公視持有80%股份且連年虧損的華視經營不善,文化部今(6)日受訪指出,此次候選人提名既符合法規,也符合公廣集團的發展需求,而針對華視未來的經營,會向股東會提出一定比率的董事人選代表,不見得是公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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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表示,此次候選人提名符合《公共電視法》規定,也符合未來公廣媒體發展的需求,盼深化公視的公共性、產業性、國際性,其中,名單中有過半數候選人曾有新聞、影視、傳播媒體實務或學術專業背景,另也依《公視法》需有族群文化、教育、藝文等背景的代表,同時提名兒少、社區等社會公益代表,以落實文化平權、提升公視公共性。

至於外界質疑名單鮮少電視媒體人,文化部指出,依《公視法》第14條規定,無線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之負責人或其主管級人員,不得擔任公視董事,因此董事候選人提名名單中,不得有無線、有線廣電事業負責人及主管。

另外針對華視的未來經營,文化部說明,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公視持有華視超過80%股份,待公視董事會組成後,會將依據華視的願景及任務導向,向股東會提出一定比率的董事人選代表,以符合華視未來發展需要,至於人選, 可由組成後的公視董事會進一步討論,不必然為公視董事。華視近來戲劇及節目獲好評,但華視的健全化仍需有完善制度及政策支持,文化部強調,會持續研議完善制度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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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