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節能家電已辦退稅 卻要退換貨怎辦?照著這樣做就對了

▲基隆市節能家電補助除了電冰箱、冷氣,也將除濕機納入,每台最高可補助8000元。(圖/基隆市政府提供)
▲基隆市節能家電補助除了電冰箱、冷氣,也將除濕機納入,每台最高可補助8000元。(圖/基隆市政府提供)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財政部自今(2019)年6月15日起實施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最高2000元以來,申請已近35萬件、家電數逾41萬台。不過,也有民眾買後發現想退換貨,卻因已申辦退稅不知如何處理?財政部國稅局提醒,必須在退換貨事實發生的次日起30日內,辦理撤回退稅申請或繳回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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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6月15日起只要民眾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每台最高可享新台幣2000元退稅,為期2年,至2021年6月14日止。而根據財政部統計,自減徵優惠上路至9月22日止,全國申請件數已達34萬7909件、申請家電台數41萬6125台,除少數案件因重複申請、在實施日前購買、逾期未補正、自行撤案及待補正附件外,高達9成以上民眾已收到退稅款,核准退稅金額達6億4828萬餘元,因適逢夏季為冷氣機銷售旺季,冷氣機部分的退稅就占了近77%。

不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購買節能電器已於規定期間向國稅局申請退還貨物稅,如事後發生退換貨情事,應於退換貨事實發生日的次日起30日內,依是否已領取退稅款及換入電器產品是否符合規定的節能電器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以退貨而言,若民眾已領到退稅款,記得向原核定退稅的國稅局申請填寫「繳回減徵貨物稅稅額繳款書」後,依繳款書所載限繳日期繳回退稅款。若還沒核定退稅,民眾可填具財政部規定格式的申請書,向原受理國稅局撤回退稅申請。

若是選擇換貨,換入的家電同樣屬於減徵優惠範圍,也同樣要向原核定退還稅額的國稅局申請填發繳回稅款繳款書後,再依繳款書所載限繳日期繳回退稅款再以換入的新家電重新申請退稅。

國稅局也提醒,如果想要快速領到退稅款項,建議民眾透過線上申辦,利用網路夾檔傳輸附件並選擇直撥退稅,享受免出門、免排隊、免郵寄附件、免附身分證,另外線上取得收件編號可隨時查詢辦理進度,且退稅款項也直撥入帳戶免兌領,好處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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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