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進口安啦?食藥署抽530件檢驗 均未檢出輻射

▲食藥署抽檢日本進口食品530件,均符合規定。圖為示意圖。(圖/NOWnews資料照)
▲食藥署抽檢日本進口食品530件,均符合規定。圖為示意圖。(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劉雅文/台北報導

日本進口食品一直壟罩日本核災影響,讓部分消費者買的不安心,衛福部食藥署也加強把關,為了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執行市售日本食品放射性核種檢測暨標示查核專案,針對全國19縣市(不含離島)的量販店、賣場還有超市、超商或進口食品專賣店及網路購物平台等虛實通路,執行抽樣檢測,總計抽驗530件,通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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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國100年福島核災後,台灣就禁止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五縣生產製造的食品輸台,另外針對日本其他地區生產的九大類食品(生鮮冷藏、冷凍蔬果、冷凍、活生鮮冷藏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等)在邊境實施逐批查驗,而且要經過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與輻射偵測中心,檢驗輻射量合格才能輸入。

這回檢測特別針對以純鍺偵檢設備,檢測碘131、銫134、銫137等放射性核種,查驗結果及標示查核都符合規定,沒有輻射疑慮,食藥屬也強調,民眾購買前應該檢查產品是否有中文標示,如果沒有中文標示,可能沒經過輸入食品查驗的程序,不符合食安法的規定。

另外食藥署重申,民眾如果自己從國外攜入國內,或透過網路購買食品而有販賣銷售行為時,應該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在輸入時向食藥署申辦輸入食品查驗,並依食安法規定完整標示。否則將涉嫌違反食安法第30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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