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房客跟房東買房可行嗎? 這樣做不吃虧

▲租客買下房東的房子,可省下搬家麻煩,但仍應找專業第三人處理交易事宜較有保障。(圖/信義房屋提供)
▲租客買下房東的房子,可省下搬家麻煩,但仍應找專業第三人處理交易事宜較有保障。(圖/信義房屋提供)

財經中心 / 綜合報導

買屋前總得花費許多時間與精力檢視屋況、調查環境與了解社區品質,如果先租在其中,更能掌握居住環境的優缺點,降低買到不符理想的風險。雖然實際上少有賣方願意先租給買方「試住」的案例,不過也有不少是房東要售屋,租客直接買下的狀況,買方可省下屋、搬家的麻煩,專家建議仍應找專業第三人代為處理交易事宜,對雙方皆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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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PTT售屋版詢問,當了幾年租屋族後想買房,「在想有沒有人跟房東或屋主約定事先租一年,覺得ok再買的?」此念頭讓不少網友直接打槍,認為房東會因此先漲一波、趁機敲詐房客,且覺得房東「沒事幹嘛要賣房?」卻也開啟網友討論,「其實房客把房子買下來的案例不少」、「房東要賣房會先告知房客,房客剛好住習慣又想買,又不用被仲介抽佣金,反而比較容易成交」。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也認為,通常屋主想要賣房子,不太可能會先讓有興趣的買方試租,多數情況是房屋已有租客,房東會告知房客將售出房屋,並處理租約相關事宜,這時若房客有購屋意願,便可直接與房東議價。對房客而言,不需要再搬遷、適應新環境,確實是不錯的購屋方式。

信義房屋企研室表示,租客因為原本就住在該處,了解屋況及社區運作狀況,如果正好有購屋需求,可省下看屋的時間與降低不確定屋況的風險,但仍需查詢實價、打聽行情來與房東議價,才不會因此買貴。

郎美囡提醒,若雙方皆有意願,順利進入交易階段,建議應找專業的地政士處理,畢竟房屋買賣的資料、手續繁雜,自行處理容易出現錯漏,另一方面,房屋所有權人的確認、權狀交付、款項支付等事宜,有專業第三人代為處理會較省事也相對有保障。

此外,雖然不必透過房屋仲介,省下仲介佣金,郎美囡建議,仍建議採用履約保證,價款不直接入賣方帳戶,而是完成買賣移轉登記後才撥付,對於賣方而言,也可避免買方尚未付清款項,房屋卻已移轉登記,對買賣雙方皆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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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