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案拚再交保 張綱維喊冤錢自己的沒犯罪、真的很想死

▲檢調偵辦遠航案,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董事長張綱維8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後,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4月2日召開羈押庭,張綱維提前抵達並喊冤錢自己的沒有犯罪。(圖/記者林柏年攝)
▲檢調偵辦遠航案,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董事長張綱維8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後,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4月2日召開羈押庭,張綱維提前抵達並喊冤錢自己的沒有犯罪。(圖/記者林柏年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檢偵辦遠航案,董事長張綱維因涉嫌在重整階段財報不實、且有逃亡之虞遭檢方聲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8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今(2)日上午再開羈押庭。張綱維提前到達,並強調遠航是他個人百分之百獨資且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我沒有任何股東,這事件沒有任何受害者,我真不明白,我自己的錢怎會變成是犯罪所得」,還說「其實我真的是很想死,要死也會死在台灣」,但大家也不用擔心他會逃亡,只希望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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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表示,遠航是處理公眾事務的私人公司,還有投資人願意承接,願意救遠航,願意救需要工作的幾百個員工,他希望真的不要斷了遠航的生路。至於外傳上周回公司拿800萬元,他強調,「這是我個人百分之百獨家未公開發行公司,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我沒有任何股東,這事件沒有任何受害者,因我是獨資的唯一股東。」

他還說,「我真的不明白,我自己的錢怎麼會變成是犯罪所得」,那全台灣這麼多的私人公司未公開發行公司,那不是所有老闆都不能管自己的錢,那台灣民主價值在哪,不就變共產社會。

▲檢調偵辦遠航案,董事長張綱維800萬交保,高院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4月2日召開羈押庭,張綱維提前抵達。(圖/記者林柏年攝) ▲檢調偵辦遠航案,董事長張綱維800萬交保,高院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4月2日召開羈押庭,張綱維提前抵達。(圖/記者林柏年攝)

對於回公司與員工發生衝突,張綱維解釋,有很多證人及錄影帶,我跟投資人去公司開勞資會議,離開時有一員工不讓投資人撤出去,這有錄影帶為證,員工可能誤解了,所以他情急之下怕影響後續投資人接遠航,所以才把員工抱離開。

有關被黑道討債部分,張綱維也說明,現在公司所有的資金都是以救公司為主,希望公司後續有投資人接手可以生存,負債金額不高,投資人若接手,債務能解決,員工問題也能解決, 「我現在求生存是唯一目的,就是能夠處理最近投資人交接公司的問題」。

他還透露,「說實在話,如果沒投資人,我早就自殺了,我根本不會逃亡,要逃亡早逃亡了,而且那是我自己的錢,現在所有查扣的3600萬元都是我的錢」,遠航重整時,有7千多筆債務,已全部處理完,遠航負債100多億也全部清償完畢,之前遠航積欠的所有薪水及加上復飛第一天開始賺錢,他總共花將近10億元付員工薪資,「我怎會掏空及損害誰的利益,我真的是含冤莫白」。

他也強調,絕對沒違反限制住居,所有人及律師可以證明,「我住在那10年了,母親大小孩小,我怎可能離開,而且我死也會死在台灣」,並再次重申,公司是他獨資的私人公司,只是處理公眾業務,可是本質上仍是私人公司,那怎麼會把他的錢都扣了,還說是犯罪所得、交保金額太小,「我真的是窮盡所有力氣救公司,我已經傾家蕩產,身上已身無分文,那都是借來的」。

張綱維還說,他讀書時一個警告也沒記過。畢業也自認是正正派派的人,一個前科也沒有,現在好像講的他好像十惡不赦,其實最難過不是傾家蕩產,最難過是他的清白,「其實我真的是很想死」,但大家也不用擔心他會逃亡,他只希望還我的清白,他生活也是很簡單的人,如果今天他被羈押,上次已跑掉一堆投資人,若再被羈押,遠航就完了,所有事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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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