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4/21起東南亞返國先通報 「三種人」住防疫旅館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疫情。(圖/NOWnews資料畫面)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疫情。(圖/NOWnews資料畫面)

記者劉雅文/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鑒於東南亞地區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升溫,自台灣時間4月21日零時起,入境民眾過去14天(台灣時間4月7日零時起)如有東南亞地區旅遊史,登機前除了應填寫「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也須確認住處是否符合居家檢疫條件,以確保國內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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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上述民眾若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或無個人專用房間(含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15萬元。

指揮中心指出,鄰近我國之東南亞/南亞國家近期疫情增溫,新加坡、印度、印尼疫情持續呈上升趨勢,近幾日新增確診病例數均創新高。其中新加坡病例以外籍勞工宿舍群聚個案為主,已累計約2,700例,佔本土病例70%;另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疫情則持平或趨緩。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居家檢疫期間應落實肥皂勤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及做好咳嗽禮節;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不可自行外出就醫,應主動聯繫所在縣市衛生局或地方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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